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鲁交院发(2020)71号)相关要求,现将我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2022级本科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无不及格课程。
(2)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3)非休学、保留学籍期间。
2. 2022级本科学生属于以下情况者,不得提出转专业申请:
(1)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或以特殊形式录取的(如春季高考、贯通培养、专升本、综合评价招生等)。
(2)由低录取层次转至高录取层次的。
(3)跨录取类别的(艺术类别只能在艺术类别内互转,不接收其他类别转入;校企合作类别只能在校企合作类别内互转,可按本办法接收普通类别转入;中外合作类别可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额度内接收转入或在中外合作类别内互转)。
(4)提前批录取的,其所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学生生源省份无招生计划或学生当年高考成绩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生源省份的最低录取分的。
(5)高考未参加物理课程考试的学生不得转入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轨道交通电气与控制和自动化三个专业。
二、录取计划
各专业录取名额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前年级学生数(不含专升本、贯通培养、春季高考等类型)的10%。
序号 |
转入专业 |
现有 人数 |
录取名额 |
可转入人数 |
合计 |
1 |
自动化 |
59 |
6 |
25 |
2 |
交通运输-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 |
59 |
6 |
3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65 |
7 |
4 |
轨道交通电气与控制 |
56 |
6 |
三、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9月5日。
四、考核与录取
学院将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以下因素择优录取:(1)专业或基础课程相近;(2)大一学年除公选课以外学分绩点;(3)面试成绩。
五、结果公示
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轨道交通学院网站公示。
轨道交通学院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