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学院学生素质拓展细则
一、 竞赛活动
说明:
学术科技类申报:
|
A等级 |
B等级 |
C等级 |
国家级 |
2 |
省级 |
1.5 |
市级 |
1 |
校级 |
0.8 |
0.5 |
0.2 |
备注:1.校级比赛凡提交作品加0.2,入围未获奖加0.5,获优秀称号加0.8。参加国家级比赛,得到市级比赛代表资格加1分,得到省级比赛代表资格加1.5分,得到国家级比赛代表资格加2分。(不重复加分)
2.不允许作品重复(同类型比赛可酌情考虑,但作品相似度不超过90%)。
学术科技类获奖:
|
一等奖(1-3名) |
二等奖(4-6名) |
三等奖(7-9名) |
国家级 |
6 |
5 |
4 |
省级 |
3 |
2.5 |
2 |
市级 |
2.5 |
2 |
1.5 |
校级 |
2 |
1.5 |
1 |
院级 |
1.5 |
1 |
0.5 |
注意事项:
1、大学期间,论文被SCI、EI、ISTP、SSCI、CSSCI收录,第一位每篇8分,第二、三位每篇6分,第四、五位每篇3分;论文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位每篇5分,第二、三位每篇3分,第四、五位每篇2分;论文在一般期刊发表,第一位每篇3分,第二、三位每篇2分,第四、五位每篇1分,第五位以后不加分;论文在校内学生学术刊物上发表,每篇加0.5分。
2、大学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每项8分;获得实用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项4分。
3、科技创新竞赛、科技创新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的解释见《山东交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文体艺术类:
|
一等奖(1-3名) |
二等奖(4-6名) |
三等奖(7-9名) |
国家级 |
6 |
5 |
4 |
省级 |
2.5 |
2 |
1.5 |
市级 |
2 |
1.5 |
1 |
校级 |
1.5 |
1 |
0.5 |
院级 |
1.2 |
0.8 |
0.4 |
注意事项:
1、所有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获奖情况均按上述两表加分(啦啦操比赛在此基础上每人次多加0.5分)。凡是各二级学院主办的校级活动,经校团委下文的活动,均按校级比赛获奖加分。
2、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或集体项目获奖与个人项目获奖出现重复的,以获得奖项的最高分为标准,不重复加分。
3、获得五四证书,没有标注名次的、奖项的不加分。为学院活动作出突出贡献,未获得五四证书,带队获奖者,酌情考虑根据获得的奖项(需出备辅导员签名的证明材料)加 0.5—1.5 分。、
注意事项:
一场比赛一人参加多个参赛队,素质拓展按照相关参赛队获奖最高分加分(由专业性老师带队的比赛除外)
二、学生工作
本类别考核的对象主要包括校、院级学生干部。其中校级学生干部包括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宿(楼)管会、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等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院级学生干部包括团总支学生成员,学院学生会,团支部、班委成员等。
等级
分值
项目 |
学生干部测评
|
班委 测评 |
主席团 |
部长副部长 |
干事 |
|
优秀 |
3 |
2 |
1.5 |
2 |
良好 |
2 |
1.5 |
1 |
1 |
合格 |
0 |
0 |
0 |
0 |
说明:
1、班委加分:
各班组织开展评定班委班会,本班同学投票按照本班班委数选出 20%到 30% 优秀率、30%良好率,40%到 50%的合格率 评定为优秀加 2 分,评定为良好加 1 分,合格不加分。
2、学院学生会加分:
每个学期末按照同学们的表现打分,对表现积极的同学给予高分奖励。学生会主席团、团总支主要成员由团总支书记及辅导员老师综合评定打分,优秀为3分,良好为2分,合格不加分。各部部长及副部长由主席团综合评定打分,优秀为2分,良好为1.5分,合格不加分。干事由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综合评定打分,优秀为1.5分,良好为1分,合格不加分。评分时部长副部按照部长副部总人数进行评定,干事按照各部干事人数进行评定,优秀率 30%,良好率 20 到 50%,其他为合格。
3学院艺术团加分:
每个学期末按照同学们的表现打分,对表现积极的同学给予高分奖励。团长、分团长由老师综合评定打分,优秀为2分,良好为1.5分,合格不加分。评分时团长、分团长按照总人数进行评定优秀率 30%,良好率 20% 到 50%,其他为合格。
4、社会实践:
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加0.5素拓
省级优秀社会实践加1.5素拓
社会实践的考评每学期考评一次。考核方法按照《山东交通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其考核成绩即为该部分的测评成绩,其中考核成绩为“优秀“者加 0.5分,考核成绩为“良好”、“中等”及以下者不加分。
5、除四大组织外专业性团队的考评:
专业性团队主要包括国旗班、礼仪队、大学生通讯社、广播站成员及宿管会、安委会的非勤工助学学生等,其考核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被考核为“优秀”者加 1 分,被考核为“良好”者加 0.5 分,被考核为“合格”“不合格”者均不加分。
注意事项:
班委、院学生会、校四大组织、校团委均互相不重复加分,多个专业性组织只加最高分且不重复加分。
三、 技能培训
以学生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外的技术技能培训获得的成绩为考核依据。
说明:
1、学生参加外语等级考试,通过四级、六级分别加1、1.5分
2、学生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二、三、四级合格分别加1、1.5、2分
四、卫生
1、宿舍卫生:
以学院日常检查成绩为准,90分为合格,如果卫生检查不达标,扣除综合测评里面的德育折合分(按照综合测评计算公式:综合测评=学分绩点*60%+ 德育成绩*30%+体育成绩*10%,扣除其中德育折合成绩)。
五、其他加分
1.文章在山东交通学院校报发表加0.5分(所在校报时间必须为相应测评学期内的)
2.院级辩论赛,队伍获得素拓,该队伍的带队也获得相同素拓。
六、注意说明
1、拓展审核团支书必须跟相关同学核实,上交审核表,审核必须有本人签字。
2、每位同学每学期素质拓展加分无上限,各项素质拓展分加分学期考核及省部级以下赛事有效期均为相应测评学期,因特殊原因未能在相应学期提供相关证书的需填写《轨道交通学院素拓预留加分申请表》(附件一)由轨道交通学院团总支审核通过后预留备案。
3、申请素质拓展加分者必须属实,如若发现伪造加分者,大学期间取消个人素拓加分项。
注:轨道交通学院素拓加分最终解释权归院团总支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