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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部工作制度及职责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2-04  

轨道交通学院纪律部规章制度

一、各班纪律委员要切实负责,把工作细化到底,责任到人,务必做到无论是在教学区还是宿舍区都有良好的的秩序。

二、秩序:自习期间随便出入教室,大声喧哗,穿拖鞋进出教室,故意扰乱自习秩序的每人次扣除1分。

三、管理:病、事假必须按职责权限签字(辅导员),否则每人次扣除2分,并警告处分。教室内留容无关人员的每班扣除1分。不

配合管理、服从检查的,每人次扣除1分。

四、根据各班晚自习出勤、纪律、秩序、管理等表现情况参评纪律优秀班级,获得优秀班级称号的每班加5分,计入班级量化考核

成绩总分,班级出现严重违纪现象取消当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

五、成立纪律督察小组每天对各班课堂考勤、早、晚自习考勤、自习纪律、晚就寝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督察小组所查结果参评优秀

班级。

六、 出勤:旷课(包括选修课)、旷自习的每人次扣2分,六次以上的学院内部通报批评;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迟到十五分钟视

为旷勤。

七、参加勤工俭学的同学需要出具所工作单位以及辅导员老师的签章,否则每人次扣除2分。

八、未来得及请假的同学,需由各班班长、团支书联系辅导员老师,获得批准后方可准假,并且必须在纪律督察小组得到辅导员老

师的批示方可有效,否则每人次扣除3分。

九、为了便于大家学习,特别要求同学们上自习期间不准睡觉,否则每人次扣1分。

十、学校或学院里举办的重大活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不扰乱会场秩序,不大声喧哗。无故旷勤的每人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的

每人次扣1分。

十一、自习期间,无论任何人出入教室,都必须告知班长或纪律委员,否则每人次扣除1分。

十二、未按时回宿舍就寝的,必须在当天23点之前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去纪律督察小组销假,否则每人次扣除2分。

十三、政治学习未请假的每人扣1分。

备注:每个班量化以百分制为基础,个人以德育分为基准,此评分细则即日生效

纪律部部门内部考勤

为了更好地发挥部门内部的职能,积极配合学院其他部门的工作,也为了体现纪律部“人尽其才”的原则,特制定此考勤准则,以便规

范大家的工作,更好地为同学们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纪律部各位同学在检查13级早自习,14级晚自习时要按照我们的时间安排来进行检查,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并且找其他同学代替,

否则每人次扣一分

2、检查课堂考勤、早晚自习时一定要提前五分钟就位,迟到者每人次扣一分,旷勤者每人次扣2分。

3、在检查课堂考勤过程中,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查,不得扰乱课堂和自习秩序,否则每人次扣0.5分。

4、在早晚自习的考勤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能衣着不整、交谈着进教室否则每一次扣0.5分。

5、在学院举行重大活动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到场,并配合老师、部长以及其他部门的安排,有迟到、工作不到位的每人次扣1分。

6、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礼貌,不得顶撞老师、更不要和班级里的同学发生任何冲突,否则予以警告处分。

以上规定,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认真遵守。

轨道交通学院纪律部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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