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办学、治学管理力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及时掌握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状况,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特制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专业系(实验室)、学生班级制度。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教学和广大师生,促进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第三条 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成果,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交流思想,解决师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第四条 联系内容
(一)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国际国内形势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便更好的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
(二)联系人联系的各项活动,必须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及时反馈各类信息,以供决策。
(三)联系人要及时督促所系单位组织按照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四)了解和掌握联系单位工作现状,指导并帮助他们涉法解决现实问题和各类矛盾,重点要帮扶单位组织创新工作模式,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
(五)指导并协助单位组织负责人尊重工作规律,搞好工作研究。
(六)指导所联系单位组织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了解学生的专业学习、家庭情况、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心理健康以及班风学风情况,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八)掌握所联系班级学生的奖、惩、贷、助等情况,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对新生、毕业生、特困生和需要心理帮助的学生等进行重点关注和个别辅导。
(九)帮助学生成长成才。指导学生进行成才目标的设立和职业生涯设计,引导学生进行科学的人生规划。
(十)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学生关心的现实问题。
第五条 具体要求
(一)每学期至少参加所联系单位组织活动1次。
(二)及时收集并整理所联系单位组织意见建议1-2条。
(三)及时向党委反馈所联系单位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棘手矛盾,不得隐瞒、拖延。
(四)建立联系点工作记录和备案制度。联系人要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做好工作纪录,并在学期末进行备案。
(五)每学期末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本学期的联系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学期的相关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第六条 奖惩
(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工作不仅是改善班子成员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更是决策做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的重大举措。该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年度工作述职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对工作不力造成的负面影响或出现的工作失误,党委有权进行问责、追责,情节严重者,报送学校党委处理。